老赖欠上亿元借款不归还 法院强制抛售股票变现执行

发布时间: 2018-06-11 17:40:28

近日,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将被执行人王某持有的百万无限售流通股进行强制抛售,变现约1.05亿元,用以偿还其上亿元借款债务。据悉,这是宁德中院首例采用抛售股票强制执行的案件。

据了解,被执行人王某曾于2013年,向张某借款人民币4千万元,约定利息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4倍计算。后借款人王某未按照约定还本付息,张某诉至法院。2016年6月24日,该案经人民法院审理,依法判决王某向张某归还本息。

截止目前,本金及利息暂记人民币1.1亿元。因王某怠于履行生效判决,于是张某向法院申请执行。根据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6年11月1日立案执行,并向被执行人王某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限期履行义务。

据悉,执行法官在查控过程中发现,被执行人王某持有福建某科技有限公司375万股无限售流通股,目前市值高达上亿元,遂作出执行裁定书,第一时间对股票进行冻结。后被执行人王某仍未履行债务或提供担保,法院决定对该股票处置变现。

因该股票被多家法院轮候冻结,证券机构无法在多家法院冻结状态下,通过被执行人王某的证券账户所在的券商进行抛售该股票,执行工作一度陷入僵局。

为了正确执行该案,宁德市中院执行法官经多方咨询并查阅相关法律法规,了解对股票实施强制卖出的规定,确定由申请执行人张某向法院申请将上述股票扣划至其开设的股票账户进行抛售,抛售变现后由申请执行人张某开立证券资金账户,再划入法院账户的处置变现方案。

最终,375万股无限售流通股抛售变现人民币约1.05亿元,执行到位绝大部分财产。目前,该案正在继续执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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