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涉嫌“拒执罪”被起诉 开庭前主动还款

发布时间: 2018-06-11 17:39:35

近日,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一起拒执罪自诉案件,依法判决被告人刘某犯拒不执行判决罪,免予刑事处罚。

2017年11月10日,该院审理中站某银行诉刘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判决被告刘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中站某银行借款50000元及利息。判决书生效后,被告刘某拒不履行还款义务。

中站某银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发现刘某在某银行账户有存款3994.58元。执行干警多次劝导无果,遂向刘某下达拘留决定书,处以拘留十五日。刘某被拘第二日,中站某银行向法院起诉刘某拒不执行罪。刘某听说要被追究刑事责任,可能要坐牢,赶紧联系家人,凑齐了欠款。于开庭前一天将所欠50000元及利息支付给中站某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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