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市场监管:加大侵权“山寨”食品源头追溯力度

发布时间: 2019-02-27 16:35:28

从山东省市场监管局26日举行的媒体通气会上获悉,2018年,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国家知识产权局工作部署,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在商标领域开展了打击使用未注册商标违反《商标法》禁用条款行为“净化”专项行动和打击商标侵权“溯源”行动,取得显著成效。今年以来,在巩固已有成效基础上,根据上级部门安排部署,全力推进农村“山寨”食品专项整治和地理标志使用专项整治,强化商标专用权保护。


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商标处负责人表示,下一步,主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强化食品商标专用权保护,以品牌价值大、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社会关注度高的商标为重点,依法从严查处假冒注册商标及其他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


二是加强商标使用监管。对于使用未注册商标违反商标法禁用条款、冒充注册商标等违法行为,及时予以制止,限期改正,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三是加强注册商标和地理标志保护的业务指导。重点是对商标侵权、质量违法、虚假宣传、市场混淆等各种违法行为交织在一起的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加强法律适用研究和业务指导,提高整治成效。


四是加强综合执法。农村“山寨”食品主要特点就是单纯的商标侵权违法行为少,商标侵权、质量违法、虚假宣传、市场混淆等各种行为相互交织的多,根据执法需要,该单兵突进就单兵突进,该协同作战就协同作战,确保统筹、协作,合力推进。


五是加强商标品牌宣传。主动降低宣传重心,以农村集贸市场和集散地、食品产业集中区为重点,宣传商标品牌知识和维权知识,提升老百姓认牌购物意识,提高识假辨假和维权能力,从消费端斩断制假售假需求。


六是加强行政指导。坚持宣传教育、执法威慑双管齐下,惩戒、整治与预防、指导相结合,提高各类经营者诚信经营和抵制假冒的守法意识和能力,从供给端肃清良好消费环境。


七是强化源头控制。加大侵权“山寨”食品源头追溯力度,对侵权食品生产、销售及商标标识印制等环节开展全链条打击,推动跨部门、跨区域协作,有效防范和遏制商标侵权区域性、系统性风险。对在案件中发现的,故意为涉案商标侵权人提供仓储、运输、邮寄、印制、隐匿、经营场所、网络商品交易平台等便利条件的,实行同步查处,构筑全方面打击商标侵权违法行为的有效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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